关于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全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范围、方式与基准日
(一)盘点范围
学校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科研经费与自筹资金购买(含捐赠)的各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二)盘点方式
本次盘点采取线上盘点为主、线下核查为辅的方式,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2。
(三)盘点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
二、盘点工作要求
1.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对名下占有使用的资产开展线上盘点,逐一对账核实,确保资产信息规范无误。
2.资产领用人严格执行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重点核查:账物是否相符、资产条形码粘贴是否规范、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分类、使用方向等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资产状态是否完好。
3.领用人、领用单位、存放地点发生变动的,由原领用人在资产系统发起调拨申请;品牌规格、型号、出厂号、资产类别、使用方向等信息有误的,由部门资产管理员汇总提交资产信息变更表,报资产管理部统一变更。
4.发现非本人名下资产的,须及时告知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共同核查,确认后在系统完成调拨调整。
5.清查中发现闲置、低效运转资产,优先在校内调剂使用,提升资产使用效益,盘活存量资产。
6.存在“有物无账”情况的,在资产系统清查模块选择“新增盘盈资产”页面进行登记;存在“有账无物”情况的,在资产系统清查模块“清查结果”中选择盘亏并备注说明。盘亏资产须单独上报资产管理部,并按照《太原工业学院固定资产处置暂行办法》执行。
7.各部门全面核查资产标签粘贴情况,对脱落、错贴、未贴的标签请及时整改;需补打标签的,由各系部资产管理员至资产管理部(崇德楼213办公室)统一办理。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各部门须按时完成清查盘点,形成总结报告与清查明细,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1.报送材料:电子版盘点报告(附件3)、电子版清查明细表(系统导出版);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盘点报告、纸质版清查明细表;
2.报告内容:工作开展情况、盘点结果(账上资产情况、账实相符情况、标签粘贴情况、领用人与存放地点匹配情况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3.报送时间:2026年4月30日前
4.报送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cb5616396@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资产管理部(崇德楼213办公室)。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在实施开展过程中如有相关情况可及时反馈沟通,我们将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联系人:任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5616396
附件:1.资产线上盘点操作说明(部门管理员)
2.资产线上盘点操作说明(老师角色)
3.资产盘点报告模板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