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实验室在提高教学质量、支撑教学改革工程和科研工作中的作用,各相关单位要在做好实验室常规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认真做好实验室近5年建设规划(即《太原工业学院2011—2015年实验室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使实验室建设的目标更加明确,建设经费投入更加科学、合理,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建设,建成一批注重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的实验室。
各单位应根据学院发展,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及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进行充分研讨、论证,切实做好“十二五”实验室建设规划。按照本《<规划>说明》(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写《太原工业学院2011—2015年实验室建设规划)》(见附件2),于2011年5月15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