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建立健全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建账、统计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更的账务处理及有关报批手续的办理;
4、负责公用房的建帐、分配、确权、管理;参与公用房建设竣工验收交接等工作;
5、负责学校土地的产权办理、登记、数据统计、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定期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全院的教学、科研、办公仪器设备及家具的政府采购手续,并协调或组织实施;
8、负责仪器设备运行的监督管理及效益考核评价工作;
9、资产的清理核查、统计汇总,并向上级资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有关统计数据;
10、负责全院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并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11、负责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资产管理部部长岗位职责:
在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主持资产管理部全面工作,负责学院工作部署和决议、决策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服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及学院规章制度,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主持制定、修订和贯彻实施资产管理部部内制度、工作规范和本处发展规划;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建账、统计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更的账务处理及有关报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公用房的分配、确权、管理;参与公用房建设竣工验收交接等工作;负责学校土地的产权办理、登记、数据统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定期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协调或组织实施全院的各类资金的采购及验收工作;负责资产的清理核查、统计汇总,并向上级资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有关统计数据;负责全院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并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处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和安全稳定工作;完成院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资产管理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在部长的领导下,协助领导开展部内有关工作:编写部内工作计划、总结;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和采购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学院各项资金的采购及验收等管理工作;组织办理固定资产统计、上报、处置、出租等申报和批准手续;组织学院固定资产产权登记、资产清查、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用房统计上报、有偿使用工作管理监督;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管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各项资金的招标采购,接受采购申请、审核,上报省财政厅备案;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采购手续;
3.监督立项采购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约期间,协调保修期内售后服务的相关工作;
5.负责归口范围内所有采购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季度与年度报表的上报等工作;
7.负责采购信息的公开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不包含图书)的分类登记、账务管理、产权管理、条形码管理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帐、卡、物相符;
2.负责办理固定资产报损、报废、产权变更等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手续及账务处理;
3.负责固定资产报废物资的回收与处置工作,对可利用的报废物资,建立调剂使用手续;
4.负责办理院内固定资产的调拨、调配、转让等审核、转账手续;
5.负责学院土地的产权办理、登记、数据统计、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的院内监督验收工作;
7.负责学院房屋、场馆、仪器设备等有偿使用的管理;
8.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和自身管理的需要,组织全院范围内的清产核资,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9.负责全院资产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10.负责建立和完善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系统授权规范地履行职责,并保证系统安全运行,对全院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
11.负责资产的清理核查、统计汇总,协同有关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与学校资产有关的各类报表数据的上报;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