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工业学院
国有资产、实验室及实验材料等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尽快理顺院属各单位资产管理职能,有效管理我院资产,拟制定:《太原工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太原工业学院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太原工业学院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暂行办法》三个暂行办法。现将三个暂行办法草稿挂到校园网,望各单位及时下载,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对草稿提出修改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1、具体修改意见要有书面材料。
2、修改意见要在五月四号前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0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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