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仪器设备(物资)的采购行为,加强仪器设备(物资)的科学管理,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太原工业学院仪器设备(物资)验收的相关规定》,请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本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附:《太原工业学院仪器设备(物资)验收的相关规定》
太原工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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