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院资产规范化管理,促进学院资源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同时为配合我院2015年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按照学院领导安排,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各单位使用、管理房屋及实验室仪器设备利用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与统计范围
1.全院各单位使用及管理的房屋情况。
2.实验室仪器设备利用情况,重点调查单价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和2009年以来新购的单价5000元以上仪器设备2013—2014学年,共两个学期的利用情况。
3.计算机教室和语音教室的房屋、设备利用情况。
二、调查与统计要求
1. 房屋使用及管理情况的调查统计:
(1)各单位对所使用及管理的房屋要责任到人,每间房屋须确定具体责任人,负责该房屋的正常使用及房内资产的安全完整。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成资产管理员认真核查所使用及管理的房屋,按要求填写并报送登记表,详见附表1。未进行登记的房屋,学院将视为闲置房屋进行统一管理调配。
(3)出租房屋和引进社会单位占用学院房屋由房屋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填写登记表。
(4)各单位实验室房屋使用情况除填写房屋信息外,还需填写实验室面向专业、开出实验项目、主要设备名称及台件数等,表格见附表2。
(5)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情况由具体管理单位填报,表格见附表3、附表4。
2.实验室仪器设备利用情况的调查统计:
(1)各单位参考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的仪器设备清单(附件1、2),对照教学任务书、实验安排、日常运行记录等填报附表6,设备清单中未包含的设备请补充填报。附件1、2中提供的设备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筛选填报或成套合并,请将相关情况说明附在表后。
(2)单价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按照单台件填报附表5、附表6。
(3)2009年以来新购的单价5000元以上仪器设备按照型号类别分类统计填报附表6。
3.语音教室和计算机教室的利用情况只需填报附表7。
三、调查与统计的步骤。
(一)第一阶段 自查阶段(2014年9月23日-- 10月20日)
各单位对所使用管理房屋和实验室仪器设备利用情况进行自查统计填表(请看填表说明后,按要求填写),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时将电子档发送tggyzcglc@163.com 。
联系人:刘继军 电话3566042
(二)第二阶段 审核与核查阶段(2014年10月21日—11月7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对照上报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希望各单位根据实地核查时间安排,落实好相关人员,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实地核查工作。
(三)第三阶段 汇总与分析阶段(2014年11月8日- 11月30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对上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形成评估上报基础数据,写出分析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9月22日
附表1 太原工业学院各单位使用及管理房屋信息登记表
附表2 太原工业学院实验室情况登计表
附表3 学生宿舍基本情况表
附表4 学生食堂基本情况表
附表5 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单价10万以上)情况表
附表6 实验室仪器设备利用情况统计表
附表7 计算机教室、语音教室利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十万以上设备清单 附件2 其他设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