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提高办公信息化水平,资产管理部已将采购项目立项申请、审批流程在OA办公系统设置完成并试用,请各单位于通知下发之日正式启用OA系统办理采购项目的申请审批手续,实现办公系统和移动端协同办公,不再接收纸质版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和资产管理部《关于小额竞价平台试运行的通知》要求,除1万元以下的耗材采购和使用科研经费采购1万元以下办公设备及5万元以下科研专用设备耗材外,其余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均需要履行采购申报和审批,再按相关程序实施。各类采购项目具体采购流程见附件。
二、流程选择
1、立项的政府集中或政府分散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货物服务50万元以上、工程60万元以上)
在OA系统选择《非电子卖场(30万以上)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同时选择《采购需求申报表(政府采购项目)》,填写后提交审核审批。
2、电子卖场类政府采购项目(属于山西省集中采购目录内且预算金额小于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
在OA系统选择《电子卖场采购申请表》
3、立项的学院集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50万元以下、工程60万元以下的项目及选定服务商的非采购项目)
在OA系统选择《非电子卖场(30万以上)非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同时选择《采购需求申报表(非政府采购项目)》,填写后提交审核审批。
4、立项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且预算金额10万以上)
在OA系统选择《单一来源采购计划审批表》,同时选择《采购需求申报表》(50万元以下项目选择非政府采购类),填写后提交审核审批。
5、小额竞价平台采购项目(山西省集中采购目录外且采购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科研专用设备耗材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
在OA系统选择《非电子卖场(30万以下)采购申请表》
6、自行比价采购(山西省集中采购目录外且采购金额1万元(不含)以下非耗材类采购、不含科研经费采购)
在OA系统选择《非电子卖场(30万以下)采购申请表》
7、自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的预算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下货物或者服务项目,不含科研经费直接采购项目)
在OA系统选择《非电子卖场(30万以下)采购申请表》
请各单位相关人员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熟悉流程和操作,如遇问题可咨询资产管理部或OA系统工作人员。
资产管理部联系方式3566042、3568722
附:采购流程
资产管理部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