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25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晋财资函【2024】103号)要求,凡是在2025年度购置(建设)房产、土地使用权、公务用车、单项价值超过50万元以上的资产(包括使用单位自有资金购置上述资产的),需编制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采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请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结合2025年度工作任务、本单位资产存量情况及资产配置标准编制、审核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按照拟购建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填写《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报表》(附件1),并附资产配置的情况说明,对资产配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详细说明资产配置的依据和理由。申请购置公务用车的还应提供车辆编制文件。表中“新增资产类别”根据资产名称对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版)》(附件2)的资产品目编码进行填写。
二、报送要求
按照《太原工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二级单位填写完成后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各归口部门于2024年6月13日18:30前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至资产管理部,电子版发送至zcc3566042@tit.edu.cn,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学院将根据审批后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制2025年预算。对于按规定应报批而未获批准的新增资产配置事项,一律不予安排预算、进行政府采购、进行国库集中支付、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
资产管理部联系电话:3568722
附件1:《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报表》
附件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版)》
资产管理部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