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有效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我厅将于年末关闭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部分采购功能,请各单位提前谋划采购事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确定关闭新增采购公告时间。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发布采购公告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1月28日24时;竞争性磋商项目发布采购公告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9日24时;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发布采购公告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16日24时。
二、2024年发布的采购公告,开标时间不得晚于12月20日15时。
三、2024年开标的采购项目,发布采购结果公告时间不得晚于12月25日18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