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习总书记关于“过紧日子”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强化资产管理,在资产配置、使用环节牢固树立节约意识,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太原工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现将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采购申报与审核
1.各部门在申报资产购置时,应基于实际工作需求,结合部门职能、人员编制、现有资产存量及使用状况等因素精准测算所需资产的种类、数量与规格,避免超量、超标准申报,杜绝盲目跟风、突击花钱购置非必要资产,对可通过内部调配、共享或租赁满足需求的,不得申请新购。
2.资产管理部将依据《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晋财资2022【83号】)、2018年山西省省级行政单位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及山西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等文件和政策要求(可在资产管理部“政策法规”中下载或查看),对资产购置申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节约原则的将予以退回。
二、规范采购流程与标准
在采购环节,遵循质优价廉原则,优先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预算价格必须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确保价格透明合理。按照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和采购品目以及学院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通过询比价、电子卖场竞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实施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产品,促进绿色节约。
三、强化资产使用与管理
1.资产配置到位后,各部门要明确使用责任人,做好资产日常管理工作,避免闲置浪费,规范使用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2.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及时掌握资产使用情况,造成资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发生使用人变更、内部机构调整等变动时,及时办理实物移交及资产管理系统的账务调整工作,确保资产完整和安全。
各单位应高度树立资产配置、使用方面的节约意识,从源头上把控成本,在使用中优化管理,共同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为学院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资产管理部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