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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省级行政单位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2018-04-20 11:38  

山西省省级行政单位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资产名称

实物量标准

价格上限标准

(元/台、套、件)

使用年限标准

办公桌

1张/人

省级:6000

厅级:4000

处级以下:2000

长期使用

办公椅

1把/人

省级:2000

厅级:1500

处级以下:1000

长期使用

沙发

1组/办公室

省级:12000

厅级:5000

处级以下:2500

长期使用

茶几

随沙发按需配备

省级:3000

厅级:1500

处级以下:600

长期使用

桌前椅

处级以上领导按需要配备

600

长期使用

折叠椅

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120

长期使用

书柜

按需配备

省级:8000

厅级:3000

处级以下:1500

长期使用

文件柜

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

1000

长期使用

保密柜

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

3000

长期使用

更衣柜

1组/办公室

1000

长期使用

会议室家具

中、小型会议室

(80平方米以下,省级四大班子可适当放宽至150平方米左右)

省级四大班子,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200元配置,其他单位,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800元配置。

长期使用

大型会议室

(80平方米以上)

省级四大班子,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800元的标准配置,其他单位,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标准配置。

长期使用

注:本表中所列“长期使用”是指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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